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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焰有半树多高!电瓶车起火居民:幸亏没停在楼里
发表时间: 2024-05-21 10:59:02 发布者:米乐体育app客户端下载
起火的电瓶车车棚位于8号和7号两栋32层高的居民楼中间。过火的车棚被围栏遮挡,并设有警戒线,其中十多辆电瓶车被烧毁,多辆被烧得只剩车架。
5月3日清早,新康园社区一名早起晨练的居民发现,靠近8号楼的电瓶车车棚冒出浓烟,“着火了!”这位居民马上拨打119报警电线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,立即调派临近消防救援力量前往处置。
几乎同时,社区物业一号岗亭的一名值班保安员看到了升起的浓烟,他一边朝着起火点跑去,一边通知物业中控室和保安队队长。“我到场的时候,火势发生非常迅猛,火焰有半树多高,我们就拿附近的灭火器灭火。”
消防员到场后用时3分钟,现场明火被扑灭。经火灾调查人员现场勘察、查看视频监控和走访询问等,初步判定系一辆电瓶车在充电过程中电池故障引发了火灾。目前已提取蓄电池、电气线路残骸送检。经统计,车棚内有12辆电动车被烧毁,另有近20辆电动车、自行车受到波及。
新康园社区党委书记兼居委会主任董波表示,新康园社区电瓶车保有量为580多辆,共有14处充电设施,260多个充电接口,基本能满足居民充电需求。“着火的充电车棚两侧的居民楼32层高,各有306户居民,因此这个车棚的利用率还是挺高的,也幸亏这次起火的车子是在室外充电,如果火灾发生在一旁的高层居民楼里,后果不敢想象。”
该小区也在楼道里、电梯外张贴了不少有关电瓶车的消防知识,并提示居民不要将电动车推入楼以及飞线充电。
第六十条个人有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,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第六十四条过失引起火灾的,尚不构成犯罪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第三十七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、疏散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停放电瓶车或者为电瓶车充电。
第四十七条违反本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,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,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: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、疏散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停放电瓶车或者为电瓶车充电,拒不改正的。
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、决水、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、放射性、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,尚未导致非常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、决水、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、放射性、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过失犯前款罪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